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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市人民医院

Qionghai People's Hospital

海南省东部区域医疗中心

海南医学院附属琼海市人民医院

琼海市人民医院召开出生缺陷救助项目工作推进会
时间:2017-10-31 14:49:45 点击数:1738 字体:

    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提升出生人口素质,随着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高龄、高危产妇大大增加了出生缺陷发生的风险,开展出生缺陷救助工作是一项惠及民生的慈善公益事业。据统计,我国每年新生出生缺陷儿约90万例。


    2017年4月17日,在国家卫生计生委和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的大力支持下,海南省出生缺陷救助项目正式全面启动,我院正式成为出生缺陷救助试点单位之一,主要负责“遗传代谢性疾病”救助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此项公益事业的开展,提高医务人员的知晓率,我院于2017年10月27日召开出生缺陷救助项目工作推进会,由出生缺陷项目办公室工作人员为全体职工介绍救助项目的具体内容,并详细解读了《海南省出生缺陷救助试点项目工作方案》(琼卫办妇幼发【2017】13号)及《琼海市人民医院出生缺陷救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海医[2017]52号)文件。会议由麦鸿飞副院长主持,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王立院长、王龙书记及院领导班子均出席此次会议。

 
    “出生缺陷救助项目”是一项惠国利民的民生工程,能帮助更多的出生缺陷患儿家庭减轻医疗负担,也是我院健康扶贫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遗传代谢性病”出生缺陷救助项目设在医务科,欢迎大家咨询,咨询电话0898-62829407。

附件:
“遗传代谢性病” 出生缺陷救助项目简介

一、项目内容:
(一)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出生缺陷患儿的诊断及治疗提供救助。
(二)以遗传代谢病为重点,开展针对基层医务人员的专业知
识和技能培训,以及群众的宣传动员和健康教育。
二、救助病种、对象及标准
(一)救助病种(见救助病种名单)
(二)救助对象
1、0-14周岁(含14周岁)临床诊断的遗传代谢病的患儿。
2、家庭经济困难(需有村委会/居委会提供的家庭贫困证明,模板可找医务人员提供)。
3、诊疗费用的自费部分大于或等于3000元。
4、通过国家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包括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
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等制度)报销比例达到90%的病种除外。
(三)补助标准
对患儿在2015年1月1日(含)以后产生的诊疗费用进行救助,依据自费情况救助标准(人民币金额)如下:
1、自费部分大于或等于3000元,小于5000元的,救助标准为3000元;
2、自费部分大于或等于5000元,小于7000元的,救助标准为
5000元;
3、自费部分大于或等于7000元,小于10000元的,救助标准为
7000元;
4、自费部分大于或等于10000元,救助标准为10000元.